大法官擋掉廢死聯盟 40死囚「剉咧等」
 更新日期:2010/05/28 17:39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廢死聯盟對40位死刑犯向司法院提出暫緩死刑執行的聲請,大法官今(28)日決議不受理,原因是執行死刑並不抵觸聯合國的人權公約;如果法務部本月「趕業績」,最快在3天內就會有死刑犯被執行槍決。


4月30日一聲槍響,代表著台灣停滯4年多的死刑再度開始執行,截至目前為止,全台還有40個死刑犯「剉咧等」,但廢死聯盟從上個月開始,幫40名死刑犯提出兩件釋憲聲請案,讓他們得以暫緩執行死刑,但大法官今日確定駁回聲請。


廢死聯盟認為死刑犯被判處死刑的依據,明顯抵觸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世界人權宣言等規定,但大法官卻認為,只要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,被告若犯罪情節重大,還是可以執行死刑,兩者不相違背。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,「其中就有關是不是跟兩個人權公約,有沒有違法、以及有無違反刑事訴訟法,大法官做出不受理的決定。」


這也代表著,最快在3天內會有死囚被執行死刑。法務部長曾勇夫指示,將40個死刑犯分等級、分階段執行槍決,外界揣測,手段凶殘殺害女保險員、甚至吃下人肉的陳金火,以及縱火害死4條人命的洪明聰和其他弒親案的死刑犯,將是下一批執行對象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)

文章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528/17/26h84.html

看來死刑犯真的要去玩臉書了
非死不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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