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前天傍晚在台北市東區路過行人穿越道,被一輛硬要轉彎的計程車撞倒,導致右上臂骨折。陸以正痛批車子在行人穿越道竟然不禮讓行人,深夜司機到醫院致歉,承認是他的疏忽,陸以正決定原諒他。

陸以正昨天說,汽車禮讓行人是基本的禮貌,當時計程車的行駛方向雖然也是綠燈,但他和妻子都還沒走過馬路,行人穿越道的綠燈秒數還有廿幾秒,對方這種開車行為根本是不管行人安危,他覺得台灣車輛禮讓行人的觀念要再加強。

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昨天特別代表馬英九和母親秦厚修,前往國泰醫院探視陸以正,和陸以正是大學同學的秦厚修還親自致電詢問就醫情況。外交部長楊進添與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等人,也派人關心。

前天下午,陸以正夫婦到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逛街,由於他過年時摔跤受傷,現在還戴著束腰,右手柱著拐杖;他遵守交通規則從行人穿越道過馬路,當時綠燈還有廿幾秒,但剛走過中間分隔島,一輛南往北行駛的計程車硬要左轉。

陸以正說,車子貼近急駛而過,後車門撞到他的右側,不僅害他當場摔倒,妻子也跟著被他撞倒;他覺得右肩膀一陣疼痛,到醫院照X光,才知道是上臂骨被撞得出現多處裂縫,醫生說至少要休養一百天才能癒合。

案發後,因為沒看到計程車司機,他以為對方肇事逃逸,十分火大,原本堅持要提告;但後來司機到病房致歉,妻子說要「悲天憫人」,認為對方看起來老實,也是賺辛苦錢,就「認命吧」,讓他打消提告念頭。

陸以正表示,他不在乎錢,只是很氣對方開車不禮讓行人,因為左手沒什麼力氣,現在只能躺在床上,原本每周都有投書媒體,前天已致電告知暫時無法交稿,還好第九本著作剛校對完,不至於影響新書出版時間。

車嚇行人、沖散行人 最高罰3600

2010/04/11 14:05
車嚇行人、沖散行人 最高罰3600
【聯合報╱記者黃驛淵/台北報導】
2010.04.11 03:41 am
 

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方仰寧表示,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,前後三公尺都算「地雷區域」,台北市汽機車若「侵入」,都算違規,警方勸導後會視情況開罰。

方仰寧表示,民眾走在行人穿越道,「不管是紅燈或綠燈」,汽機車都應禮讓;撞到前南非大使陸以正的車輛與陸是相同行進方向,更要禮讓。

方仰寧也指出,因不禮讓行人而發生的車禍案,幾乎都是「轉向」車輛違規所致。

北市府統計,九十三至九十七年共發生一一九件行人死亡車禍,大多是老人及學童,其中有四成就是在行人穿越線上發生意外。去年一至十一月,因車輛未禮讓行人的取締案件高達九八四七件,比前年同期成長近三成。

交通局統計,北市最多行人受傷的路段是龍江路、林森北路、康定路,其中林森北路更高達七成四,都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致生意外。

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未規定安全距離,但北市去年聽奧期間推動「禮讓行人運動」,除選定廿五個重要路口勸導並取締,更訂出人車「安全距離」,要求汽車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,應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,約四個枕木紋寬、三公尺寬,若違規都會開罰。

另包括行人「被車驚嚇到」,或是「被沖散」,都算違規,警員錄影取締後,都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車主處一千二百元以上,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。

警察用這條去抓汽機車,衝撞,嚇行人,那高雄那件衝撞學生怎樣算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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