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薦文章 - 從古至今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

1973年7月21日的香港報紙,頭條新聞皆是李小龍的猝亡,口徑幾乎一樣:

「當紅 功夫巨星,年僅32歲的李小龍,昨日深夜ll時30分,在伊莉莎白醫院暴斃。

李小龍昨晚在家中(注意『在家中』三字)突然暈倒,李妻蓮達急送伊莉莎白醫院急救,不幸不治而 亡。

醫院方面未能確定死因,其屍已暫安放鹼房,待醫官開剖驗屍結果……」

 

一早醒來,港民皆被「李小龍暴斃」、「一代巨星隕落」、「猛龍歸天」的報道震驚了!

李小龍的死訊很快傳遍香港、台灣、東南亞以及整個世界,影迷們無不為之扼腕、悲傷。

但有許多影迷們認為是為李小龍拍攝《死亡遊戲》製造的宣傳噱頭。李小龍怎麼會死呢?

他堅如鐵,壯如牛,躍如虎,行如龍……李小龍在銀幕上的形象太英雄化了,他的暴斃,人們難以置信!

然而,越來越多的信息證實,李小龍確已死了。「李小龍是怎樣死的?

」這一疑問,最後鬧得滿城風雨,新聞界深挖李小龍的死因,報紙連篇累牘報道。

那時候,數百萬港民都在談論李小龍之死,或悲,或奇,或怨,或恨,眾說紛壇,莫衷一是。

一個人的死,造成如此大的轟動,這在香港開埠以來,空前絕後。

這一方面說明李小龍名氣之大,另一方面卻說明他死因之奇。

最初一天,震驚悲傷之中的人們只有靜待驗屍官的死因報告。

 

但第二天,也就是7月22日,《新星日報》赫然出現這樣的大字標題:

「本報獨有可靠消息,李小龍死前昏迷地點,是在姓丁明星香閨內!」

文稱:「前晚7時左右,李小龍在丁某明星家中『閒談』,末幾,李小龍以頭痛不舒服,而在該明星睡房裡休息。

及至9時20分,丁某入到睡房,有意叫醒李小龍,赴鄒文懷之約……丁某推李小龍,只見全無反應

赫然發現李小龍竟昏迷在床上,丁某大驚,手足無措,終於撥電話找得一位私家醫生替李小龍急救,但末見效,

遂將李小龍送往伊莉莎白醫院……李小龍入院後,其妻蓮達與鄒文懷才接得消息

於是匆匆趕至,可惜他們來遲一步,李小龍告返魂無術……」毋庸置疑,丁某即是丁佩,李小龍的情人。

倆人皆港埠名人,之間緋聞,已是家喻戶曉,並演繹出頗多「肉彈」與「武士」的艷情故事,為港民茶餘飯後談資。

《新星日報》此舉,在李小龍死因的帳幕上捅了個大洞,石破天驚,全港嘩然。

 

李小龍之死疑竇百出,最大的兩點:

一、最初宣佈李小龍噩耗的鄒文懷為何隱瞞事實?

二、李小龍死前,他正在跟丁佩幹什麼?

7月24日,香港的《中國郵報》向最初發言人發難,頭條大標題是:「李小龍死亡事件中,是誰在撒謊?」

文中寫明李小龍確確實實死於丁佩家。

而鄒文懷在李小龍暴斃次晨,在李小龍家門口接受記者群訪時,卻說李小龍是在自己家出事的。

《英文星報》從救護車的來龍去脈打破一個缺口,文道:

「根據我們的調查:九龍十字軍總部於當日10時30分接到電話,要求派出救護車,

地址是畢架山道67號三樓A二座,也就是丁佩的家中。

總部立即通知馬頭湧消防局派出的是43號十字軍(救護車)……政府發言人證實:一名32歲的男子李振藩(李小龍原名),

於該日晚間11時被送入伊莉莎白醫院。急症室裡駐守的5106號女警,也證實了李小龍的入院時間是11時24分……」這樣,

李小龍在自己家中,即金巴侖道寓所中昏倒之說,不攻自破!那麼,最初發言人鄒文懷為什麼要掩蓋事實?

他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?畢架山道67號,成了新聞界追蹤的熱點,記者紛紛而至,在報上炒得熱鬧非凡。

歡迎點我參觀《有圖有真相,有影才敢說!》天天珍藏高清美女分享,歡迎參觀下載收藏!


Shark Tank:SquidKids 倫敦雨變色雨傘

據稱,一看更員,在7月20日下午3時親眼所見:李小龍與鄒文懷步入丁佩所居大廈內。

鄒文懷4時離開,李小龍卻末下來,不見蹤影。

據稱,一白衫黑褲女工,在20日傍晚,聽見李小龍在丁佩寓所裡大叫大鬧,狀若瘋狂,而其間還有大力擊門之聲。

其時,公眾輿論還流傳著李小龍遭仇敵暗算陷害之新聞,但證據不確鑿,不足為信。

眾多疑點,最後集中在鄒文懷與丁佩二人身上。他們成為眾矢之的!

鄒文懷確確實實在撒謊。鄒文懷是最早向外界透露李小龍的消息的。

在李小龍被送進伊莉莎白醫院時,蓮達急切地用英語向急症室的登記員敘述:李小龍在家昏倒,症狀如何。

登記員不懂英語,由鄒文懷充當翻譯。凌晨,鄒文懷向新聞媒介發佈李小龍死訊前,鄒文懷問蓮達有什麼聲明要發表。

蓮達正處悲痛之中,由鄒文懷作主,說李小龍死於家中就行。

於是鄒文懷向報界發表聲明中稱:李小龍死於家中,其妻蓮達在他身旁。

其後,鄒文懷接受記者採訪(在李宅門前),又將李小龍死亡經過複述一遍。

另外,李小龍哥哥忠琛在接受記者採訪時,亦是說李小龍在自己私寓出事的。

「假的就是假的」,「紙包不住火」。

 

蓮達、鄒文懷、李忠琛三人雖都口徑一致說李小龍在自己家裡出事,但具體地點、時間卻不同。

也難怪,當時一切都在悲痛慌亂之中,來不及將「謊言」編造得天衣無縫。

有「小諸葛」之稱的鄒文懷,好幾次李小龍「肇事」都給他封鎖或掩飾得嚴嚴實實,這次卻末然。

他們之間的漏洞是:一說李小龍飯後在院中散步,突感不支;另一說是李小龍未吃晚飯就躺在臥室床上昏迷不醒。

其中最大的疑點是,為什麼李小龍晚飯前後出的事,到深夜才將已是屍體的李小龍送醫院急救呢?

正因為有這麼多疑點,才促使記者盤根究底深入採訪,最後挖出救護車的「出車記錄」,

證實:「急症」中的李小龍,不是從自家中運往醫院,而是從其情人丁佩家!

從而掀起軒然大波。鄒文懷代表嘉禾公司,代表協和公司的合夥人,亦代表李小龍家屬,向報界發佈李小龍的死訊。

輿論的矛頭皆戟指鄒文懷。平心而論,不論鄒文懷,還是蓮達與李忠琛,撒謊是出於善意的目的。

試想:一個有婦之夫,卻死在一個待字閨中的少女香閨,任憑長了一萬張嘴,也是說不清的。

再者,李小龍與丁佩早已緋聞迭出,被好事者所利用,現在終於「樂極生悲,亢奮而卒」,

李小龍已經落有污點的形象算是徹底毀了!鄒文懷當時被弄得十分尷尬。

 

當時被弄得最狼狽、最慘的要算是丁佩。丁佩愛李小龍刻骨銘心,現在她親眼所見她心愛的人棄她而去,已是悲痛欲絕。

據知情人道,丁佩愛李小龍之深之癡之狂,勝於蓮達。不管鄒文懷、蓮達是否曾為丁佩著想過,

他們掩蓋李小龍是在丁佩家出事的做法,對丁佩是有利的。那麼,丁佩盡可去一心哀悼她心愛的人,而不必去應付種種責難。

李小龍在丁佩家出事的新聞爆出,丁佩立即被捲入輿論的漩渦中。當時頗為流行的說法:李小龍死於「馬上風」。

不管此事虛無還是確有,李小龍死已死矣,活著的人無論如何評議他醜化他,他皆不知。

中國人素有寬容死者而苛求生者的舊習。於是,一切污水統統潑於丁佩身上,

似乎丁佩應該對李小龍之死負一切責任!丁佩大呼「冤枉」。丁佩也確實有些冤枉。

李小龍並非每天都去丁佩構築的「愛巢」。李小龍早死一天,晚死一天,

都不會牽扯上丁佩,而正是去丁佩家的這一天死最麻煩。當時演藝圈還風傳著名笑星李昆的一句諧語:

「李小龍死在任何地方都不要緊,但偏偏死在那個最不適當的地方,這可真是老天爺的安排了!」

丁佩痛失心上人,又面臨強大的輿論壓力,她原先視「人言可畏」於無物,這次才算真正領略其滋味了。

丁佩一時方寸大亂,神經近乎失常,舉止言論頗為失態。當記者向她證實,李小龍是否從她家中送往醫院的,

她竟答非所問,聲嘶力竭疾呼:「我與李小龍是清白的:相信不久就會水落石出!」

丁佩向《星報》記者否認一切,她說:「關於李小龍在我家昏迷的報道是完全不正確的!

星期五晚上,當他去世的時候,我不在家中,我同我的母親一起出去了。

我最後一次看見李小龍,是幾個月前,是在馬路上無意中遇到的。」

 

但是,就在丁佩說此話之前,政府新聞處已證實了李小龍的出事地點,而鄒文懷此時也修正了他最初的「謊言」,

說他這天與李小龍在丁佩家「討論劇本」。丁佩矢口否認這一切,反給人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。

人們愈是疑心丁佩心懷鬼胎,有不可告人的秘密!還有一次,丁佩不待記者提問,就泣淚叫喊「冤枉」。

丁佩不是那種老於心計的女人。就後來公佈的事實,她不該為李小龍之死負有責任。

但她卻是因李小龍之死,受損害最大的一位。就這點來說,丁佩是值得同情的。

歡迎點我參觀《有圖有真相,有影才敢說!》天天珍藏高清美女分享,歡迎參觀下載收藏!

鑒於李小龍名氣之大,而他的死疑點頗多,當局特組成死因研訊法庭。

出庭作供的證人一共十位,他們依次是:李忠琛、鄒文懷、丁佩,第一個替李小龍診治的醫生朱博懷、

高級救護員彭德生、伊莉莎白醫院急症室醫生曾廣照、伊莉莎白醫院緊急救治單位醫生鄭寶志、

警察法醫官葉志鵬、探員劉樹、軍裝警員柏文利。

證人供詞摘要如下,並略加分析: 李小龍哥哥李忠琛說,他不知道他弟弟有吸大麻的習慣,

他上月見到李小龍時,他的神態正常。

鄒文懷說,他在李小龍暴斃前,幾乎每天都和李小龍會面,並末發覺他的神態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,

並且,未聽說他有過家庭糾紛,鄒文懷的供詞,排斥了李小龍自殺的可能性。

丁佩在作供時,著重回答蓮達律師羅德丞關於「7月20日,李小龍在丁佩家所發生一切」的提問,

另據鄒文懷的證詞,以及記者從其他渠道瞭解的材料,可將李小龍在這一天的活動及死後的情形勾勒出一個大致的輪廓:

7月20日下午l時許,蓮達因要外出購物而與李小龍吻別,

李小龍說:他與鄒文懷有一個約會,他們要一起討論《死亡遊戲》,也許不能回家吃晚飯了。

李小龍所說基本是事實,只是未向妻子提到丁佩。約2時,鄒文懷來到李小龍家,二人談了一會《死亡遊戲》的劇本大綱。

然後一道離開,約4點鐘,來到丁佩家。他們是與丁佩預約好的,丁佩在《死亡遊戲》中擔任一個角色,

同時還約定晚上去一酒家,同一名澳洲演員佐治拉辛比見面,商議他在片中擔任哪個角色。

三人就《死亡遊戲》談了約兩個多鐘頭,7時左右,李小龍說他「不舒服」,「有點頭痛」。

丁佩就讓李小龍服了一片丁佩常服的止痛藥,並讓李小龍去她臥房休息。


李小龍跟鄒文懷說他會去凱悅酒樓見鄒文懷,就進丁佩臥房的床上睡下。

約8時,鄒文懷去接佐治拉辛比。半小時後,丁佩進臥房看李小龍,李小龍已睡沉,

她不忍叫醒他,就打電話給鄒文懷,說:「李小龍睡得很熟。」9時,李小龍仍末醒,她又打了一次電話給鄒文懷。

9時45分,鄒文懷來到丁佩家。李小龍還未醒。鄒文懷就試著叫醒李小龍,李小龍沒反應。

鄒文懷就去推他,還摑他的臉,但還是「不得其法」。鄒文懷無法弄醒李小龍,丁佩就打電話把她的私人醫生朱博懷叫來。

約10點過一點點,朱博懷趕到丁佩家。

朱博懷在法庭上說:他10點左右趕到丁佩家檢驗李小龍時,李小龍已經昏迷。無法叫醒他。

這時,李小龍已沒有了心跳、脈搏和呼吸,瞳孔雖末完全開啟,卻已沒有了「有生命徵象」。

實際上,李小龍這時已經死亡。朱博懷說:李小龍神態安祥,看來沒有被騷擾過……我至少用了10分鐘嘗試使他恢復知覺,

但無效,我建議立即轉送伊莉莎白醫院。

朱博懷還談到他開給丁佩常服的止痛藥(EQUAGESIC),這種藥比阿司匹靈還強烈,

普通人服一片並無害處(李小龍也是服一片),但對有敏感反應的人來說卻是有害的。

高級救護員彭德生作供時說,他同救護車是當晚10時37分到達丁佩寓所的,檢驗時,發覺李小龍已沒有了呼吸和脈搏。

他曾為李小龍做了人工呼吸和給氧急救,均無效。

在送醫院途中,仍做急救工作,仍無效。伊莉莎白醫院急症室的曾廣照醫生說,當晚11時,他檢驗了李小龍,

發覺他無心跳,無呼吸,瞳孔擴大,對光不產生反應,理論上說,那是已經死亡了的徵象。

緊急救治單位的鄭寶志醫生說:當晚11時他檢驗李小龍時,李小龍已經沒有了脈搏 和呼吸,因此認為李小龍已死亡,

但仍用腎上腺素替他做了一次「心臟內注射急救」,注射後無反應。

當晚11時半,一位米高·麥醫生才正式簽署了李小龍的死亡證明書。警察法醫官葉志鵬作證,

說在檢驗李小龍屍體時,他發覺李的左腳趾處有一處切開過輸血痕跡,左胸處有一個針孔

(是做心臟內注射急救時留下的針孔),身軀外表並無新的傷痕,嘴唇和指甲呈青色。

葉志鵬又說,他在檢查丁佩寓所時,並未發現打鬥和發生糾纏所遺留下的痕跡,也沒有發現任何有毒的物品。

李小龍的屍體上並未有任何受到過暴力的跡象。因此他認定李小龍是「沒有遭受謀殺而致死的證據」。

葉志鵬醫生事後同另幾位醫生交談過,另幾位醫生的意見都認為「李小龍可能是死於自然的病因」。

因為李小龍生前,曾有過突然昏迷的病史。

葉志鵬醫生因此認為李小龍的「大腦血管可能不正常」,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。

而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初裁定是「死因不明」。

歡迎點我參觀《有圖有真相,有影才敢說!》天天珍藏高清美女分享,歡迎參觀下載收藏!

 

李小龍的驗屍工作,是在他死後36小時後開始的。其後,法庭進行調查取證。李小龍的屍體被剖驗後,

他的胃殘存物、血、肝、腎、小腸和結腸的樣本馬上被送到化驗室,

由港府法醫部的林醫生檢驗。而另外的樣本,送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化驗室。第一批驗屍報告出來,李小龍已下葬。

驗屍報告最引人注目的,是李小龍體內發現大麻,但份量極微。林醫生在法庭作證時說,大麻不致於致人於死。

負責剖驗屍體的伊莉莎白醫院病理學家黎史特醫生在法庭供稱:李小龍之死不可能由大麻中毒引致,

比較有可能是他對鎮痛藥中的某些成份極敏感。他說:李小龍頭部沒有發現傷痕,但腦部有中度腫脹。

但他又說:完全沒看腦出血的可能,因為腦血管並無梗塞之處。

黎史特醫生說,李小龍的其他器官均正常。

至於他的腦腫,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鐘發生,也可能在半天前發生,就李小龍的情形而言,

他的腦腫來得非常之快。但腦腫並非一定致人於死亡。

此案還邀請了倫敦大學法醫學教授迪雅來研究,他的意見是:

死因是急性腦水腫,原因是對鎮痛藥(EQUACESIC)中的某些成份的過敏反應。

但這只是推測,並非結論。

李小龍死因的檢驗及論證經歷了兩個多月,1973年9月24日上午,法庭作終審裁定。


董梓光法官引導陪審員判案,解釋判案之7種可能性時指出:

一、謀殺:

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。對此案來說,可無須考慮此點,因無證據證明李小龍受謀殺。

二、誤殺:

意思是不合法殺人而無惡意。此點亦無須考慮。

三、合法殺人:

此案亦無須考慮此一種可能性。

四、自殺:

根據證供,李小龍在死前,精神無受困擾現象,同時,亦無厭世情緒,故無須考慮死者是出於自殺。

五、自然死亡:

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剖驗死者之屍體時,試圖找出自然死亡因素,

但沒有找到,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,故對此案來說,自然死亡亦難成立。

六、意外死亡或死於非命:

情形是差不多,只是死於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,此種可能性,對本案來說,最為可能。

七、死因不明:

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之死因,而陪審員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一種作為本案的判決,最後的選擇就是死因不明。

董搾光法官複述案情及引導陪審員如何判案後,於上午11時退庭。11時10分,陪審團即把一致的裁定回報法官。

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後裁定是:

「死於非命」。

這就是人們翹首以盼李小龍確切死因的最後結果——不痛不癢,模稜兩可。香港響起一片失望掃興之聲。

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陳子忠當場就表示不滿,他說:此一裁定,過於含糊,仍舊無法確定李小龍的死因。

李小龍的死因最終是不明不白,但從當局如此興師動眾、港民如此關注、耗時如此之長這幾點來說,九泉之下的李小龍似乎該知足了...



 


arrow
arrow

    流水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